自视为送十五日内
发布时间:2026-03-31 06:43阅读:

20218

  本裁决即发生法令效力。按照《劳动听事争议仲裁办案法则》第二十条之,本案自通知布告之日起,颠末30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昆明市劳动听事争议仲裁院受理申请人方加洪因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补偿等诉你单元劳动争议一案,因为本院正在处置该案过程中已采用多种体例都无法取你单元取得联系,当事人能够依法向告状;